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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侨网12月30日电据中国驻伊朗大使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近日,部分中国公民因携带藏红花、鱼子酱等物品超量离开伊朗,被伊朗海关查处,物品被海关扣留,当事人被移送伊拉克司法机关。

元旦和春节假期即将到来,中国游客在访问伊朗时,回国后可能会为家人和朋友购买相关的伊朗特产。中国驻伊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伊朗海关关于携带货物出境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请勿携带违禁品或过量物品出境,以免妨碍出境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伊拉克海关对携带几种主要物品的规定:

(1)藏红花和干果

可以携带不超过100g藏红花和10kg干果。

(2)鱼子酱

可以携带从正规渠道购买的不超过125克的鱼子酱(有发票)。

(3)地毯

可携带不超过20平方米的地毯。地毯不得有特殊的民族和历史价值。地毯严禁前往伊拉克、叙利亚和沙特阿拉伯。

(4)货币

最多可携带5000欧元或等值外币。如果超过5000欧元,需要向伊朗海关申报或出具银行证明。不要携带超过500万伊朗里亚尔出境。

(5)金银

最多可以携带150克黄金和3公斤银饰出境作为个人物品,但不能有特殊的民族和历史价值。珠宝镶嵌DIA、蓝宝石、祖母绿的,总重不得超过1克拉。

(六)文物

携带具有重要文化、艺术和考古价值的物品出境是非法的,如古董、艺术珍品、手稿、书法作品和珍贵硬币。

【/h/】以上相关规定根据德黑兰伊玛目霍梅尼国际机场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具体情况可咨询伊朗机场和海关等部门。